民族团结工作
研究院长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增进与地方各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共同劳动和深度融入地方建设的进程中与大理人民共同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大旗。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殷切嘱托,在与大理人民一道共守绿水青山、保护洱海的进程中“一起走过”,在交往交流交融共生共享中“一起生活”,和大理各族群众共同唱响了“撸起袖子加油干,同心共筑中国梦”最动听的“大本曲”,描摹出新时代与大理各族群众一起“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洱海”的最美“风花雪月”图景。
2019年获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殊荣;2020年1月被命名为第五批“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