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民宗委到我院检查验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6日 11:48

 2019年11月5日,由大理州民宗委调研员马永宏带队的大理州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检查验收组一行2人到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组采取听、看、查、议的方式,先后听取了研究院办公室负责人全面汇报了本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情况,重点汇报了创建工作的特点亮点和成效;察看了研究院民族团结文化长廊;观看了研究院有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查阅了创建工作相关痕迹资料。最后在研究院会议室与研究院办公室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和意见反馈。马永宏调研员对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他说: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文化氛围浓厚,资料完备,佐证有力,研究院在洱海保护中发挥作用大,受益覆盖面广,以工作实效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希望研究院下一步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继续突出特色,丰富内容,提升标准,常抓不懈,力创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争创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